我以为,文言正是汉语的精华,是汉语的典型代表。文言的最大特点就是简洁,即言简意赅。当然,白话(现代通用的汉语)也是很简洁的,也比其他语言都简洁。但是,如果使用文言,就更简洁得多,至少还可以简洁一倍以上。短短的一篇文言文,如果译成白话,往往要使长度增加几倍!
那么,文言的简洁的最大奥秘是什么?抛开语法简洁不说(因为那也是白话汉语的特点),就词汇这方面而论,不过就是两点:第一,词的高度灵活性,即词义和词性(尤其是词性)的高度灵活性;第二,词的简短性,即以单音词为主,字和词基本一致。
首先看词的高度灵活性:
宴子使楚
一个“使”字就等于“出使于”、“作为使者到”。这是“使”这个名词(=使者、使臣)动词化而来的。整句意思是“宴子出使于楚国”。
管仲相齐
这里的“相”也是做动词用,等于“给……当丞相”(全句的意思是“管仲给齐国当丞相”)。
然则德我乎?(左传·成公三年)
翻译:这样说来,您感谢我吗?
这里的“德”是“以……为有德”即“感激、尊重”之意。通常,“德”是名词,这里也当动词了。
君王之于越也,系起死人而肉白骨也。(国语·吴语)
翻译:大王对于越国,就像是使死人复活、白骨长出肉来啊!
“起”=使复活(起来);“肉”=让……长出肉来
再有,我们现在仍然使用的“鱼肉百姓”之说法,也是把“鱼肉”当动词用了。
立子以贵,不以长。(公羊传)
翻译:立国王的儿子为国君是凭尊贵,不凭年长。这里的“贵”和“长”都是名词(一般是做形容词的)。
子以母贵,母以子贵。(同上)
翻译:儿子由于母亲而尊贵,母亲因为儿子而尊贵。
这里的“贵”又变成了动词。
在我们所熟知的“君君,臣臣,父父,子子”之儒家格言里,如果你不了解同一个词(字)具有不同的词性和用法,你就无法理解其确切含义。什么意思呢?只要你明白这里的每一对的第一个字都是动词,就豁然开朗了。那就是:“对待君王要向君王那样(尊重),对待臣子要想对待臣子那样,对待父亲要想对待父亲那样,对待儿子要想对待儿子那样”。
今欲并天下,凌万乘,诎敌国,制海内,子元元,臣诸侯,非兵不可。(战国策)
翻译:今天若想吞并天下,超过万乘之国,使敌国屈服,控制海内的土地,以百姓为子,以诸侯为臣,那就非用兵不可。
这里的“并”、“凌”、“制”、“子”、“臣”都是动词。
近贤臣,远小人,此先帝所以兴隆也;亲小人,远贤臣,此后汉所以倾颓也。(诸葛亮“前出师表”)
“近”、“远”一般是当形容词用的,而这里都是动词。
山不在高,有仙则名;水不在深,有龙则灵。(刘禹锡“陋室铭”)
这里的“名”是“出名”的意思,“灵”是“有灵气”的意思,都已动词化。
…… ……
诸如此类,举不胜举。甚至数词也可以当动词用:“一天下”,即“让天下归一、统一天下”。
汉语的词性的灵活性达到了什么程度?达到了你几乎根本无法给任何词定性的程度!几乎任何一个词(字)都是多种词性的,用在什么场合就是什么词性,完全根据上下文来定!
词性的高度灵活性,是和词义的高度灵活性一致的。词性一变,当然词义也变了,虽然仍然和那个字的基本意义有关。
正因为词性和词义可以随时灵活变化,所以,就使得语言非常简练了。要是词性和词义都是凝固不可变的(就像大多数外语那样),哪能实现如此简洁?!
再看词的简短性。
汉语的一个字就可以作为一个词用,汉语的字大多数都是词。以单音词为主,即字词基本统一,这又是汉语(尤其是文言)的简洁之一大奥秘!
现代白话的许多双音词都不过是硬凑成的。比如,“学习”,就等于“学”;“国家”,就等于“国”;“妻子”,就等于“妻”(抛开古语意思不说;古语中的“妻子”是指两个人的:妻与子);“道理”,就等于“理”;“说话”,就等于“说”或“话”,或“言”;“父亲”,就等于“父”,“儿子”就等于“子”;“教育”,就等于“教”或“育”……
不过就是因为现在是双音词为主了,为了使得语言保持平衡,才这样的。假如一直都是单音词为主,就无此必要了。
另外,为何不能继续保持词性和词义的高度灵活性(这是任何其他语言都做不到的,正是汉语的最大优势和特点)呢?为何一定要人为地给词限定那么多僵死的“性质”呢?!这种以西方的标准来硬套在汉语上的做法,其实正构成了对汉语发展的束缚!
一方面,把汉语的词性僵化起来,另一方面,把大量的单音词替换成了双音词甚至多音词,结果,汉语变得越来越罗嗦,越浪费。
如此“发展”下来的现代汉语,究竟是进步了,还是倒退了呢?
因此,我主张恢复文言,或者说继续使用文言。文言,其实正是汉语的高级形式。那么,白话文呢?也不必禁止。白话文是老百姓的语言,即大众的语言。白话文通俗易懂易学,这当然是没有问题的。但是,你不能因此就否定文言的地位,搞什么“白话文运动”,强行推行白话而废止文言。只要允许白话文存在(不禁止),就行了。白话文是用不着推广的或普及的,自然就是普及的东西。大多数人不能使用文言,当然就只能使用白话了。而因为白话易懂就禁止文言,实在是非常愚蠢、非常狭隘、非常极端的做法,实在是文化上的倒退(绝非进步)。正确的做法是让两者各行其道。甚至应该鼓励更多的人使用文言,尽量提高我们的文言水平。不该以白话为美为高,而该以文言为美为高(在两者的比较当中;当然在白话内也有美的语言)。那才是正确的方向。文化高的人尽量使用文言,一般人使用白话。这不就解决问题了吗?社会上总得有“阳春白雪”和“下里巴人”啊!想让大家一齐是不可能的。即使要“看齐”,也得是让低者向高者看齐,而非相反啊!鼓励高者向低者看齐,那不是倒退是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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