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谈谈《孝经》的现代价值(舒大刚)
来源:儒学联合会网 (2007年9月20日14:46) 作者:小薛辑

 

    中华民族是一个十分重视“孝道”的民族,这一优良传统曾经伴随我们民族从野蛮走向文明,从低迷走向辉煌。一项统计数据表明,我国已经提前进入老龄化社会。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朱之鑫最近报告说:“我国60岁以上的老龄人口已经占总人口的7.7%,按照国际上的惯例,超过7%就算进入了老龄社会,所以,未富先老,成为中国人口战略转变过程中需要重点对待的大问题。”也就是说,在我们的社会里,不能继续工作却需要人照顾的老年人口,已经超过正常范围。如何善待这些曾经对我们有过养育之恩,曾经对祖国建设作出过贡献的老人?如何让他们老有所养、老有所安?这已经是摆在我们社会特别是广大青年的面前的重要问题。面对中国这样一个“未富先老”的人口大度,不可能由政府承担起所有的养老义务,其中一部分重要责任,必须由青人来分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可是今天,我们的青年作好了养老敬老的思想准备了吗?也许未必。种种迹象表明,我们的民族已经丢掉了许多优秀的传统,人们已经不太知道什么是“孝道”,如何尽“孝心”了。在今天,我们有必要呼唤这久违的中华美德,反思曾有的“孝治天下”的历史,重提“孝”这个的温馨字眼了。《孝经》正是一部曾经教会我们民族如何恭行“孝道”的经典,也是一部今天仍然有助于我们重温“孝道”情感的教课书。那么,《孝经》内容究竟如何呢?那些内容今天仍然还有积极意义呢?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如果要问世界上有沒有篇幅极短而又影响极深的经典著作?人们第一反映无疑是这部篇幅不足两千字的《孝经》。《孝经》是“十三经”中文字最少的一部经典;但是就其影响的普遍性和深刻性而言,在历史的长河中,没有任何一部书可与相比了。《孝经》是以最小的篇幅实现了最大影响的经典文献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《孝经》相传是两千多年前孔子口授給曾参而由曾参写录成书的。孔子是儒家学派的缔造者,是大聖人;曾子是孔子的得意门生,是大孝子、大賢人,《孝经》由圣贤合力创作,圣有德而贤有功,《孝经》代表的正是圣心贤志、圣道王功,相传孔子说:“吾志在《春秋》,而行在《孝经》。”郑玄说:孔子既造《五经》,复作《孝经》以总会之。《孝经》正是孔子为了贯彻以《春秋》为代表的《五经》精神而制作的行动纲领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《孝经》全书很象一篇极简要的文章,全书只有1800字左右(今文经1799字,古文经1872字),却说尽了“孝道”的內容、价值及其在各个领域的运用,从父母在世到父母亡故后的所有孝行。《孝经》文字凝练,字字珠玑,结构严密,层次清晰。全书共分成若干章节(今文分为18章,古文分为22章),逐层推进,委委道来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首先,《孝经》认为,孝本源于原始的亲亲之爱,说:“父母生之,续莫大焉。”“父子之道,天性也。”视“孝道”为天经地义的事情:“夫孝,天之经,地之义,民之行也。”人人皆父母所生,个个皆尊长所养,知恩图报,寸草春晖,凡有血气,莫不如此。人知道爱类(即与自己的同类和谐相处)就是“仁”,知道报恩(报答养育之恩)就是“孝”,这似乎用不着多言。有了“爱类”意识的仁才有不残不暴、实现和谐的“仁政”;有了“报恩”意识,才能敬亲顺长,产生各种善性。孔子说:“孝悌也者,其为仁之本与?”《孝经》说:“夫孝,德之本也,教之所由生也。”孟子也说:“立爱自亲始,亲亲而仁民,仁民而爱物。”故孝被奉为百行之先,众善之源。《孝经》称孝为“至德要道”,可使人民“和睦”、“上下无怨”。就是这个道理。《孝经》针对有人不爱类而残害同胞、不报恩而遗弃父母,认为“非孝无亲”,是“大乱之道”,罪不容诛: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!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 在如何行孝上,《孝经》又分出三个境界:“夫孝,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”第一层次是家庭內部的事情,第二层次是政治社会领域的事情,第三层次是道德建設的事情。什么是“事亲”呢?《孝经》说:“君子之事亲也,居则致其敬,养则致其乐,病则致其忧,丧则致其哀,祭则致其严。五者备矣,然后能事亲。”什么是“事君”呢?实际上就是“移孝为忠”。《孝经》说:“君子之事亲孝,故忠可以移于君。事兄悌,故顺可移于长。居家理,故治可移于官。”什么是“立身”呢?用《孝经》的话说就是:“行成于内,而名立于后世矣。”也就是在养亲敬亲取得家庭内部和谐,在社会上取得事业成功后,进而在道德理想层面有所建树,实现“立功”、“立言”、“立德”的大成就,也就是“立身行道,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”。曾子说:“大孝尊亲,其次能养,其次弗辱。”“能养”属于“事亲”的范围,“尊亲”则属于“立身”的内容了。很显然,《孝经》之“孝”已经不是纯粹的“养亲敬亲”情感了,而已从“亲亲”的家庭伦理出发,将人与人的关爱之情、责任之心,推而至于整個社会和天下、国家,将其属于父子之亲、母子之情的伦常关系,与上下等級、友朋交谊、君臣之道、夫妇关系等結合起来,从而起到端正人心,纯化情感,改善关系,达到和谐的作用。成功地实现了事亲敬长之情与忠君爱民之义的结合,修身齐家之法与治国平天下之道的结合,为铸造中华民族的善良本性、谦谦君子和忠孝节义的人格,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。《孝经》将“孝”定义为一切善行美德的根源,已经不单单是教“孝”之经,还是导“善”之典,致“美”之源。《孝经》是“善”和“美”的源头活水,是教导人们如何成为善人、君子的指南北斗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为了指导国人自觉地奉献孝心,正确地履行孝道,《孝经》还为不同等级的人制订出行孝的准则,即所谓“五孝”。如对于富有四海的天子,《孝经》要求他“爱敬尽于事亲,而德教加于百姓,刑(型,示范)于四海”,也就是要对老亲做到爱敬,对民实行德治,用榜样的作用来感化人。对于诸侯,《孝经》要求其“在上不骄”,“制节谨度”,以便“富贵不离其身,保其社稷,和其民人”。对于卿大夫,《孝经》要求其循规蹈矩,“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,非先王之法言不敢言,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”,做到“言满天下无口过,行满天下无怨恶”。对于士人,《孝经》要求将孝心化为忠顺,“以孝事君则忠,以敬事长则顺。忠顺不失,以事其上”。对于庶人,《孝经》要求其“勤身节用,以养父母”。每个等级由于社会地位不同,他们在行孝时的责任和具体要求也就不一样。但是,对父母的养和敬却是相同的,也是一贯的。所以《孝经》说:“故自天子至于庶人,孝无终始而祸患不及者,未之有也。”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如果说,《孝经》关于“五孝”的区分带有浓厚的等级制特征,不完全适合现代社会适用的话。《孝经》中有关爱惜身体、上行下效、不义则争等思想,至今还有其积极意义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 《孝经》提倡: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,不敢毁伤,孝之始也。”在《孝经》看来,身体不仅是自己的,也是父母遗赠的,不能擅自毁伤,人要行孝,首先就必须保护好自己的身体。曾子说:“行父母之遗体,能无慎乎?”“不敢毁伤”的另一层意思是,奉公守法,不犯刑律:《礼记•祭义》:“父母全而生之,子全而归之,可谓孝矣。不亏其体,不辱其身,可谓全矣。”“不辱”與曾子“其次弗辱”是一个意思,即不使身体受刑为父母侮辱。但是,为国捐躯除外。孔子主张用成人礼安葬为国捐躯的“童子”,曾子也说:“战阵无勇,非孝也。”《孝经》的“不敢毁伤”,主要在强调珍惜生命,如果无端毁伤肢体,甚至结束生命,表面看来是自己的事情,其实对父母起码的孝心都没有尽到,何谈大孝呢?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其次,《孝经》所谓从父、顺长、忠君,都是有条件的,不是单方面的,其前提就是“上行下效”,为人君上和为人父母者,要做好表率:“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,是故先之以博爱,而民莫遗其亲;陈之以德义,而民兴行。先之以敬让,而民不争;导之以礼乐,而民和睦;示之以好恶,而民知禁。”又说:“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,不敢遗小国之君”;诸侯“治国者,不敢侮于鳏寡”;大夫“治家者,不敢失于臣妾”。只有在上者先做到德义爱敬,才能使“天下和平,灵害不生,祸乱不作”。根据儒家“所欲责于臣者,君先服之;所欲责于子者,父先能之”的原则,一切善言美行的最好提倡,不在于美丽动听言语的告诫,而在于居上位者的躬行实践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 《孝经》还旗帜鲜明地反对“愚忠愚孝”,提倡下级对上级的“谏诤”。当曾子问孔子:“从父之令,可谓孝乎?”孔子非常严厉地批评说:“是何言与,是何言与!”大力提倡:“故当不义,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,臣不可以不争于君。故当不义则争之。”他说:“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,虽无道,不失其天下。诸侯有争臣五人,虽无道,不失其国。大夫有争臣三人,虽无道,不失其家。士有争友,则身不于令名。父有争子,则身不陷于不义。”养亲安亲、敬亲顺亲,固然是孝的标准,但是不是处处都要如此,就要看我们所敬顺的君父长者是否合乎“礼义”了。如果君亲父兄的言行合乎于义,则敬之顺之;如果不合乎义,则要争之谏之。否则不义而顺,行邪不争,就是陷亲于不义,那恰恰就是不孝。因此,曾子又总结出“从义不从父”的行孝原则。

    我们认为,面对“老龄”社会的来临,有必要重读《孝经》,重申“孝道”。《孝经》虽然是一部产生于两千多年前的文献,它所讲的“孝道”有些也难免过时(如《丧亲章》讲亲死后“三日而食”、“服三年之丧”等等,都有损身体,有碍生产)。但是,它将孝定义成为人子者对父母“报恩”的天经地义的事情,将不孝定为“五刑”中最大的罪过。在强调“居敬”、“养乐”、“病忧”、“丧哀”的基础上,《孝经》对处于不同社会阶层的人制订出不同的行孝原则,它主张珍视生命、不从非义、犯颜谏诤等,都具有超时代意义,至今仍有其借鉴价值。历史上,为了提倡“孝道”,统治者除了在法律上提倡“五刑之属三千,而罪莫大于不孝”外,还在选举上实行“举孝廉”,在赋役上减免孝子徭赋,提倡“以孝治天下”,“求忠臣必于孝子之门”。一些有远见的帝王,还纷纷为《孝经》作注,如魏文侯、晋孝武帝、梁武帝、梁简文帝、唐玄宗、清世祖、清圣祖、清世宗等皆是如此,不能说都是骗人愚民的把戏,其中无疑也对稳定当时的社会秩序,实现儒家“老有所养”理想,起到过积极作用。今天,认真吸取《孝经》的合理内核,继承和弘扬中华“孝道”传统,喚醒当代青年“知恩图报”的责任感,形成“赡亲敬老”的一代新风,恐怕也是今天“老龄化”社会日益来临时必要的功课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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